客戶提問
小翠自小喜歡迪士尼系列電影,特別是公主系列,憧憬著哪天也能有一場轟轟烈烈的跨國戀愛,然而最近新聞上有一對跨國婚姻的藝人夫婦鬧得沸沸揚揚、紛爭不斷,小翠心想難道跨國婚姻法律上有哪些事項需要特別考量嗎?
律師回覆
一、結婚相關
原則上結婚方式依照夫妻任一方或婚禮舉辦地的國家法律處理,對我國而言都為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國外結婚,建議要回國辦理補登記,未來處理法律程序才不用多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另外,若有簽署婚前協議或婚姻協議的計畫,要特別注意夫妻雙方國家法律規範,像是泰國法上只接受婚前登記之婚前協議書有效,婚姻期間縱使有簽署婚姻協議書皆為無效。
二、未成年子女相關
因為雙方出生地不同,時常會攜帶子女返鄉,於雙方感情融洽時當然沒有問題,可是一旦感情有所生變,將會有拐帶子女的風險,是否讓子女返鄉或與對方親戚見面都將變成苦澀的選擇,離婚後的會面交往方式對雙方均有高度困難。因此,雙方結婚時決定共同居住地對於跨國婚姻是相當重要的。
另外,我國監護權分為共同監護、單獨監護,並分為主要照顧者,若雙方離婚時普遍會決定上述事項,惟主要照顧者並非所有國家均有適用,像是義大利法上對於共同監護事項規定較為嚴格,即使有約定主要照顧者,另一方依舊視為照顧者,而無法簡易區分。
就我國訴訟觀點,針對財產訴訟需要先調查雙方財務狀況,原則上有效調查範圍以我國為主,跨國財產有其調查的困難性,若無法調查清楚則無法納入分配範圍,這將造成離婚後財產保障不足。
另外,不同國家針對外籍人士的財產所有權規定不同,像是泰國除公寓大廈使用權得由外籍人士取得外,泰國之不動產原則僅能由泰國籍登記所有,故常有聽聞泰國婚姻金錢詐騙之傳聞,且除東南亞各國法律較為保障在地人外,歐洲各國因稅務考量,對於共有或單獨所有不動產皆需要進一步衡量。
俗話說,結婚容易離婚難,特別是跨國婚姻離婚時,需要考量的事項將會比普通離婚更為繁瑣,因此會建議踏入婚姻前先諮詢律師,至少針對未來涉外法律規定、我國法律上地位有所瞭解亦,建議資力較好者需認真考量是否撰擬婚前契約以降低婚姻期間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