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提問:
最近跟配偶發生爭吵,對方竟然在孩子面前歐打我,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律師回覆:
一、家庭暴力的類型:
常見的家庭暴力為身體上的暴力(例如:毆打、壓制、推擠等),但不只如此,精神上的壓力(例如:言語謾罵、貶低、恐嚇威脅等)也屬於家庭暴力行為。
二、對於家暴應有的思維及態度:
遇到家庭暴力,許多人會選擇隱忍,然而忍一時真能風平浪靜嗎?依照我們的執業經驗,不是的,大多數的家庭暴力事件有一、就有二,一次的容忍,等到的可能是下一次更為嚴重的暴力事件。尤其,目睹家庭暴力對於孩童傷害甚大,先前就有研究發現,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少年容易出現急躁、沮喪、懼怕等情緒困擾,嚴重者甚至會出現自我價值貶低、社交能力減損,以及學習以暴力方式解決問題等情況。因此,為了自己與孩子好,遇到家庭暴力,「忍耐」絕對不是個好選項!忍耐
三、遇到家暴應該怎麼辦:
遇到家庭暴力,「保護自己」與「蒐集證據」最為重要!因此,建議於家庭暴力發生時,盡快撥打113或110,請求專業人員或是警察的協助。家庭暴力發生當下,於確保不會影響人身安全的情況,可以錄音或錄影紀錄家暴行為(但不建議直接對著對方拍攝,避免激怒對方造成更大傷害),於暴力行為發生後,亦要儘速前往醫院驗傷,以留下遭受家庭暴力的證據。之後您可以選擇聲請保護令或提告傷害等法律行為,家庭暴力也可以作為訴請離婚的事由,建議您可以找專業的家事律師,協助您判斷最合適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