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提問
婚後辭去工作,操持家務、專心照顧子女,近日卻發現丈夫與女同事過從甚密,甚至假出差之名出遊過夜,但考量到兩名子女年紀還很小,自己目前為家庭主婦,經濟實力也不足,該如何是好?
律師回覆
一、若您還不想離婚,您可以這麼做:
無論日後是否離婚,會導致婚姻破裂的證據還是要先蒐集、保存(例如:配偶外遇的證據),而且切記,不輕易表達原諒!不輕易告知對方自己握有什麼證據!有太多當事人因選擇原諒配偶的出軌,於是自行把證據銷毀、又明確表達原諒對方的行為,換來的卻是再度遭到背叛。此時,即便提起離婚訴訟,卻已經失去了可以保護自己的證據。
二、我應該找律師嗎?
很多來諮詢離婚的當事人,都會坦承其實還沒想好要不要離婚。會有這樣的猶豫很正常,請不要自責,只是許多人想等自己確定以後,再來諮詢律師辦理離婚的程序,然而,當你開始考慮要不要離婚的時候,先來諮詢律師是比較好的作法。
原因如下:
1.律師會提醒你要搜集什麼證據,如何在法律上能保護自己。
2.先了解離婚程序,有助於冷靜思考,避免對未知情形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