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誣告罪構成要件完整解析|誣告罪成立條件、刑期、追訴期、賠償一次看懂

2026-08-06

誣告罪構成要件:符合4大要件才可能成立

誣告罪並非只要提告失敗、案件不起訴或被告獲判無罪就一定成立。依據《刑法》第169條規定,誣告罪成立必須符合法律明確規定的構成要件,檢察官仍須依據客觀證據判斷是否具有故意及虛構事實,並非所有錯誤指控都會構成犯罪。

許多人搜尋「誣告罪容易成立嗎」,其實答案是不容易。司法實務一再指出,即使原本提出的刑事告訴最後不起訴、緩起訴或判決無罪,也不能直接推論告訴人就是誣告,仍須證明其明知內容虛假,卻故意向有權機關提出告訴。

依《刑法》第169條第1項規定: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誣告罪構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項:

一、具有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的故意

行為人必須具有主觀犯意,希望他人遭受刑事偵查、起訴、判刑或懲戒處分。

若只是因誤會、記憶錯誤、證據不足,並非故意虛構事實,通常不符合誣告罪成立要件。

二、向該管公務員提出告訴

所謂「該管公務員」,包括:

  • 檢察官
  • 警察機關
  • 調查機關
  • 依法具有受理告訴權限之公務員
  • 依法受理懲戒案件之主管機關

如果只是私下向朋友、媒體或網路散布不實內容,可能涉及誹謗罪、民事侵權責任,但未必屬於誣告罪。

三、告訴內容屬於虛構事實

重點在於「明知事實不存在卻仍提出」。

如果告訴內容是真實發生,只是最後證據不足,或檢察官認定犯罪不能證明,都不能直接認定為誣告。

四、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

誣告內容必須足以啟動司法或懲戒程序。

若內容根本不可能成立犯罪或懲戒案件,通常不符合誣告罪之成立要件。

誣告罪成立要件分析表

判斷項目 是否必要 說明
故意虛構犯罪事實 必須明知內容不實仍提出
意圖他人受刑事處分 必須具有使他人受追訴或懲戒之故意
向有權公務員提出 警察、檢察官等受理機關
原案件不起訴 不起訴不代表一定成立誣告
原案件判無罪 無罪亦不能直接證明誣告
證明行為人故意說謊 為司法實務最重要判斷重點

誣告罪如何認定?

依司法實務見解,法院普遍採取較嚴格的認定標準,包括:

重點一:不起訴不代表誣告

若原本提出的刑事案件最後不起訴,只代表犯罪無法證明。

司法實務認為:

  • 不能證明犯罪成立
  • 不代表告訴內容一定虛假
  • 更不能直接推論告訴人構成誣告

因此,「不起訴」與「誣告罪成立」屬於不同法律問題。

重點二:必須證明明知虛假

法院通常要求檢察官提出積極證據,例如:

  • 偽造證據
  • 明知未發生仍捏造事實
  • 自相矛盾供述
  • 客觀證據足以證明故意陷害

否則,多數案件不容易成立誣告罪。

誣告罪容易成立嗎?

「誣告罪容易成立嗎」是最常見的法律問題之一。

答案是:通常不容易。

原因包括:

1. 必須證明主觀故意

司法機關須證明:

  • 行為人知道內容是假
  • 仍故意提告

此部分舉證相當困難。

2. 不起訴不是證據

很多人誤以為:

  • 不起訴=誣告
  • 無罪=誣告

其實法律並非如此。

不起訴僅表示犯罪無法證明,並不能反推告訴人故意說謊。

3. 司法採從嚴認定

法院擔心若過度容易成立誣告,反而會影響人民依法提出告訴之權利,因此實務上通常採取較嚴格審查。

誣告罪是公訴罪嗎?

答案是:是。

事實上,誣告罪屬於公訴罪,而非告訴乃論。

原因在於:

  • 浪費司法資源
  • 妨害司法公正
  • 侵害國家司法制度
  • 影響人民對司法信任

因此,即使:

  • 被害人原諒對方
  • 雙方達成和解
  • 被害人表示不追究

檢察官仍可依法繼續偵辦並提起公訴。

因此,和解並不等於免除刑事責任。

誣告罪何時提出最適合?

法律雖未強制規定必須等候,但司法實務通常建議:

等到被誣告案件全部調查完畢後,再提出誣告告訴。

最佳時機通常包括:

  • 不起訴處分確定
  • 無罪判決確定
  • 原案件調查終結

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檢察官辦案具有先後順序。

第二,若原案件尚未結束,誣告是否成立仍無法判斷。

第三,過早提出,實務上可能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因此,通常待原案件結束後提出,較有利於後續偵查。

誣告罪追訴期多久?

許多人搜尋「誣告罪追訴期」。

依《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期間依最重本刑決定。

普通誣告罪最高刑度為七年有期徒刑,因此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若屬加重誣告罪,最重本刑可達十年以上規定範圍者,追訴權時效可能為三十年。

若屬《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最重本刑為一年,其追訴權時效則為五年。

誣告罪追訴期整理

類型 最重本刑 追訴期
普通誣告罪(刑法169條) 7年 20年
加重誣告罪 10年以上規定範圍 30年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刑法171條) 1年 5年

因此,一般民眾常見案件,大多適用二十年追訴期。

誣告罪刑期有多重?

依《刑法》第169條規定:

一般誣告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涉及:

  • 偽造證據
  • 變造證據
  • 使用偽造、變造證據

刑責可能更重。

法院量刑時通常會綜合考量:

  • 是否坦承犯行
  • 是否造成重大司法資源浪費
  • 是否導致他人遭羈押
  • 是否造成名譽重大損害
  • 是否與被害人和解

因此,每件案件刑期仍須依具體事實判斷。

誣告罪賠償可以請求哪些損害?

除了刑事責任外,許多人也關心「誣告罪賠償」。

若遭他人惡意誣告,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常見請求包括:

  • 精神慰撫金
  • 名譽受損賠償
  • 律師費(依個案及法律規定判斷)
  • 因應訴訟產生之部分損害

司法實務上,精神慰撫金金額沒有固定標準。

依案件情節不同,部分案例約落在新臺幣5萬元至10萬元,也可能因侵害程度、社會影響及損害結果而高於或低於此範圍,最終仍由法院依個案認定。

此外,民事請求亦須注意時效:

  • 自知悉加害人及損害時起二年內請求。
  • 自侵權行為發生起,最長不得逾十年。

因此,如欲主張誣告罪賠償,建議儘早蒐集證據並依法提出請求。

被誣告一定可以反告誣告嗎?

答案是否定的。

很多案件雖然:

  • 不起訴
  • 無罪
  • 撤銷起訴

仍未必符合誣告罪成立。

法院仍須審查:

  • 是否故意捏造事實
  • 是否具有陷害意圖
  • 是否向有權公務員提出
  • 是否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或懲戒處分

因此,不能因案件敗訴便直接認定對方涉及誣告。

如何判斷是否適合提出誣告告訴?

提出誣告告訴前,可先檢視以下重點:

  • 原案件是否已調查終結。
  • 是否有證據證明對方明知內容不實。
  • 是否存在故意陷害他人的動機。
  • 是否向警察、檢察官或其他有權公務員提出告訴。
  • 是否造成自己受到刑事偵查或懲戒程序。

若上述要件均有具體證據支持,較有機會符合誣告罪構成要件。

結論

誣告罪主要目的在維護司法公正及防止濫用刑事告訴制度,因此法律對於誣告罪成立採取嚴格認定。即使案件最後不起訴或判決無罪,也不代表一定構成誣告,仍須證明行為人具有故意虛構事實、意圖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並向有權公務員提出不實告訴。

此外,誣告罪是公訴罪,檢察官得依法主動偵辦,即使雙方和解,仍可能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若遭惡意誣告,除留意誣告罪何時提出、誣告罪追訴期外,也可評估依民法請求誣告罪賠償,以維護自身權益。

常見問題(FAQ)

Q1:誣告罪成立一定要不起訴嗎?

不用。不起訴不是誣告罪成立的必要條件,法院仍須判斷是否故意虛構事實。

Q2:誣告罪是公訴罪嗎?

是。誣告罪屬於公訴罪,即使被害人撤回追究或雙方和解,檢察官仍可能依法偵辦。

Q3:誣告罪何時提出最好?

通常建議待原被誣告案件調查終結,並取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等結果後,再提出誣告告訴較有利。

Q4:誣告罪容易成立嗎?

不容易。須證明行為人明知內容虛假仍故意提告,司法實務認定相當嚴格。

Q5:誣告罪追訴期多久?

普通誣告罪最高刑為七年有期徒刑,依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為二十年。

Q6:誣告罪刑期最高多久?

一般誣告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殊情形可能涉及更重刑責。

Q7:誣告罪賠償可以請求哪些項目?

可依侵權行為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名譽損害等賠償,實際金額由法院依個案認定。

Q8:案件判無罪就代表對方誣告嗎?

不是。無罪判決僅表示犯罪未獲證明,不能直接推定對方成立誣告。

Q9:誣告罪判例最重視哪些因素?

司法實務重視是否有故意虛構事實、是否意圖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以及是否具有積極證據證明故意陷害。

Q10:如果只是誤會而報案,會成立誣告罪嗎?

一般而言,不會。若因合理誤認、記憶錯誤或證據不足而提出告訴,且沒有故意捏造事實或陷害他人的意思,通常不符合誣告罪成立要件。

本篇文章內容是針對一般性狀況來說明,並非適用所有具體個案。

建議仍然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確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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