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多層次傳銷定義是什麼?多層次傳銷違法、老鼠會差異、法律規範與公平會查詢完整解析

2026-10-14

多層次傳銷,是指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的行銷方式。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判斷一項商業制度是否屬於多層次傳銷,重點在於是否透過介紹他人參加形成多層級組織,並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目的。

多層次傳銷不等於違法,也不等於老鼠會。合法經營的多層次傳銷,應使傳銷商的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如果商品只是掩飾吸收資金的工具,實際收入主要來自不斷加入的新會員,就可能構成法律禁止的變質多層次傳銷。

想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合法,不能只看它有沒有商品、是否使用傳銷制度,還必須檢視獎金計算方式、商品實際價值、契約內容、退貨制度,以及是否依法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

內容大綱

多層次傳銷定義是什麼?認識法律上的傳銷制度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怎麼規定?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3條規定,多層次傳銷是透過傳銷商介紹他人參加,建立多層級組織,以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的行銷方式。

這種制度通常具有以下特徵:

  • 直接銷售商品或服務:由傳銷商向消費者介紹、推廣或銷售商品、服務。
  • 建立多層級組織:既有參加人可以介紹新成員加入,形成上下線或推薦關係。
  • 依制度取得報酬:傳銷商可能依照個人銷售業績、組織銷售業績或其他符合規定的計算方式取得獎金。
  • 參加人具有契約關係:參加人通常依照與傳銷事業簽訂的契約,取得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及介紹他人參加的權利。

舉例來說,甲加入某保養品公司成為傳銷商,透過銷售保養品取得獎金。甲介紹乙加入後,乙也可以銷售商品,甲則依照公司獎金制度,從符合條件的組織業績中取得報酬。這種安排可能屬於多層次傳銷,但仍須進一步檢視實際營運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 多層次傳銷與一般直銷有什麼不同?

多層次傳銷與直銷經常被混為一談,但兩者並非完全相同。

一般所稱的直銷,是指業者不透過傳統零售通路,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或服務。若銷售人員只從自己的直接銷售中取得報酬,沒有透過介紹他人建立多層級組織,就可能屬於單層次直銷。

多層次傳銷則進一步建立多層級組織,參加人除了直接銷售商品或服務外,也可能依照制度從組織的合格銷售業績取得獎金。

比較項目 單層次直銷 多層次傳銷
銷售方式 直接向消費者銷售 直接銷售並建立多層級組織
是否介紹他人加入 不一定涉及招募制度 通常透過介紹他人加入形成組織
報酬來源 主要來自個人直接銷售 可包含個人銷售及符合規定的組織業績獎金
法律風險 仍須遵守相關消費及交易法規 須遵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相關規定

因此,多層次傳銷與一般直銷的差異,在於是否具有多層級組織及相應的報酬制度,而不是單純看商品是否由業務員直接交付給消費者。

3. 多層次傳銷事業是誰?

依照《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4條,多層次傳銷事業是指統籌規劃或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的公司、工商行號、團體或個人。

如果是外國傳銷事業,由其傳銷商或第三人引進或實施相關傳銷計畫或組織,也可能依法被視為多層次傳銷事業。

這代表傳銷制度的法律責任不會只集中在第一線招募會員的人身上。實際負責規劃獎金制度、經營組織或推動營運的事業,也可能依法負有相應義務。

多層次傳銷例子有哪些?從實際經營模式判斷

判斷多層次傳銷是否合法,不能只看公司如何宣傳,而要觀察商品、組織及獎金制度的實際運作。

1. 以商品銷售為核心的傳銷

甲公司銷售保健食品,傳銷商可以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並依照實際銷售業績取得佣金。傳銷商介紹乙加入後,乙也透過銷售產品取得收入,甲則可能依照組織的合格銷售業績取得獎金。

如果商品具有實際用途,價格與品質相當,獎金主要來自真實銷售,且公司遵守法定報備、契約及退貨規定,這種制度可能屬於合法的多層次傳銷。

2. 以會員推薦及入會費為核心的傳銷

乙加入公司後,被要求繳交高額費用,並被告知只要持續介紹丙、丁加入,就能從新會員的入會費中取得獎金。公司雖然也販售商品,但商品缺乏實際市場需求,價格遠高於合理市價,而且會員主要透過招募新人獲利。

這種制度的主要收益不是商品銷售,而是新加入者投入的資金,就可能涉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所禁止的變質多層次傳銷。

3. 以高額投資及保證獲利為誘因的制度

某業者宣稱,只要先繳交一筆資金,就能獲得固定回報,若再介紹其他人加入,還可以領取額外獎金。然而,業者沒有合理的商品銷售收入,也無法說明報酬的實際來源。

這類制度可能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詐欺或其他違法吸收資金的風險。是否成立犯罪,仍須依照具體資金流向、是否使用詐術、主觀犯意及其他證據判斷,不能僅憑「保證獲利」就直接認定有罪。

多層次傳銷違法的判斷標準:什麼情況會變成老鼠會?

1.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禁止變質多層次傳銷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使傳銷商的收入來源,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判斷是否違法,不能只看制度中有沒有商品,而要看商品銷售是否真正構成營運核心。

例如,業者即使販售保養品、保健食品、課程或會員服務,如果商品或服務只是名義上的包裝,實際上並沒有合理的市場需求,參加人也無法主要透過銷售商品獲利,而必須不斷招募新人、收取新會員費用才能取得收入,就可能構成變質多層次傳銷。

2. 多層次傳銷老鼠會與合法傳銷的差別

「老鼠會」是一般社會對於以不斷招募新成員、吸收新資金維持報酬的組織之俗稱,並非《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中的獨立法律定義。它與合法多層次傳銷最大的差別,在於收益究竟來自真實商品或服務的銷售,還是來自後加入者的資金。

判斷項目 合法傳銷的可能特徵 老鼠會或違法傳銷的警訊
商品或服務 具有實際用途及合理市場價值 商品只是形式,實際價值低或難以說明
收入來源 以合理市價的商品或服務銷售為主 主要依賴新會員入會費或投入資金
加入目的 可以透過銷售商品或服務取得收入 不斷強調招募新人才能回本或獲利
獎金制度 計算方式透明,與合格銷售業績相連 以拉人頭、繳費或擴張人數作為核心
獲利宣傳 說明收入條件與實際限制 宣稱快速致富、保證回本或穩定高報酬

單純要求會員介紹朋友,並不代表一定違法;同樣地,設有商品也不代表一定合法。真正重要的是整體制度的實際運作,以及收入來源是否符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要求。

3. 商品價格過高,就一定是違法傳銷嗎?

不一定。商品價格高於一般市場產品,並不會自動構成變質多層次傳銷,但可能是調查的重要線索。

判斷時應綜合考量商品的功能、品質、合理市價、實際銷售情形、消費者需求、獎金制度及收入來源。如果商品價格被刻意墊高,且主要目的是讓參加人繳費加入、購買大量產品或創造組織獎金,而非滿足實際消費需求,就可能增加違法風險。

因此,調查多層次傳銷違法案件時,不能只比較商品售價,而應檢視完整的商業模式與資金流向。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有哪些重要規定?

除了禁止變質多層次傳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對事業報備、資訊揭露、契約、退出及退貨設有規範。

1. 第6條:開始營業前應向公平會報備

多層次傳銷事業在開始實施傳銷行為前,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內容包括事業基本資料、營業所、傳銷制度、參加條件、參加契約、商品或服務的品項、價格及來源等事項。相關資料如有依法應報備的變更,也須依規定辦理。

這裡的「報備」不是公平會對業者的經營模式作出全面合法保證,也不代表未來不會違法。即使已經完成報備,業者仍須遵守法律規範。

2. 第10條至第12條:資訊揭露及招募規範

傳銷事業在參加人加入前,應告知法定的重要資訊,包括傳銷制度、參加條件、相關法令、參加人的義務與負擔、退出條件,以及商品或服務的相關事項。

此外,招募傳銷商時,應明確表明從事多層次傳銷,不得假借招聘員工等名義招募,也不得以虛偽或引人錯誤的方式宣傳獲利案例。

例如,業者若以「公司正在徵才」吸引民眾參加,實際上卻要求繳費購買產品並加入傳銷組織,就可能涉及違反招募規範。

3. 第20條至第24條:解除契約、終止契約及退貨

傳銷商加入後,並非只能一直留在組織內。法律明定相應的解除、終止契約及退貨權利。

退出時間 法定權利概要
訂約日起30日內 得以書面通知解除或終止契約。傳銷事業應依法接受退貨並返還相關款項,但得依法律規定扣除特定款項。
30日經過後 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組織;商品退貨原則上須符合自可提領日起算未逾6個月等法定條件。
事業拒絕依法退貨 可保留契約、付款及往來紀錄,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或尋求適當協助。

訂約30日內的退款,並非任何情況下都毫無扣除;法律允許在符合條件時,扣除因可歸責於傳銷商的事由造成的商品毀損或滅失價值、因該進貨對傳銷商給付的獎金或報酬,以及由傳銷事業取回商品時所需的運費。

超過30日後,傳銷事業原則上應在契約終止生效後30日內,以傳銷商原購價格的90%買回符合規定的商品,但仍可依法扣除相關獎金或報酬、商品減損價值及取回運費。服務則依法律規定準用相關規定。

若業者以不當方式阻撓退出或退貨,或於傳銷商解除、終止契約時不當扣發應得佣金,可能涉及違反法律。實際退款金額及可退商品範圍,仍應依契約、商品狀況及法定條件判斷。

4.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的作用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是補充母法適用細節的重要規範。例如,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判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所稱「主要」時,以50%作為判定標準的參考,再依個案是否蓄意違法、受害層面及程度等實際狀況合理認定。

這不代表只要商品銷售收入超過50%,就必然合法,也不代表低於50%就必然違法。該比例是判斷收入來源是否以商品或服務銷售為主的重要參考,仍須配合個案的實際營運狀況進行判斷。

多層次傳銷違法會受到什麼處罰?

多層次傳銷違法的法律責任,須依違反的具體規定、行為態樣及情節判斷,可能包括行政罰鍰、限期改正、停止違法行為,或涉及刑事責任的情況。

1. 變質多層次傳銷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9條,違反第18條規定者,處行為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法人之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違反第18條規定者,除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亦得科處罰金。是否成立犯罪及具體責任,仍須依個案事實及證據判斷。

2. 未報備、契約違規等也可能受行政處分

若事業未依規定報備、未依法揭露重要資訊、違反退出退貨規定,或有其他違法情形,公平會可能依各該規定要求停止、改正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裁處罰鍰。不同違規行為的處罰條件及額度並不相同,不能一概認為所有違法傳銷都會被判刑。

3. 傳銷商也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若傳銷商只是依合法制度銷售商品,不會僅因加入傳銷組織就當然負刑事責任。但若明知制度違法,仍參與詐騙、故意散布不實獲利資訊,或協助實施其他違法行為,就可能依實際行為承擔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受害者若已經投入資金,應保留匯款紀錄、契約、對話、獎金制度及招募廣告等證據,並依情況向公平會提出檢舉;若涉及疑似犯罪,也可向警察機關報案。

多層次傳銷公平會是什麼?如何查詢多層次傳銷名單?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是我國多層次傳銷制度的主管機關,負責相關事業的報備、業務檢查、違法案件查處及資訊公告。

民眾在加入傳銷組織前,可以先透過公平會的官方網站查詢業者資訊,降低誤入違法組織的風險。

1. 如何查詢多層次傳銷名單?

可至公平會官方網站查詢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名單及相關動態資訊。

查詢時可以注意以下資訊:

  1. 業者名稱是否與招募人員提供的資料一致。
  2. 業者是否列入已完成報備的名單。
  3. 是否有尚待補正、搬遷不明或無營業跡象等相關註記。
  4. 是否有已起訴或判決等重要動態資訊。
  5. 業者宣稱的商品、傳銷制度與實際契約內容是否一致。

2. 列入多層次傳銷名單就代表合法嗎?

不代表。

多層次傳銷的報備制度,主要是讓主管機關掌握事業基本資料、傳銷制度、契約及商品等資訊。完成報備不等於公平會對其所有經營行為作出合法認證,也不代表未來不會發生違法情形。

反過來說,如果查不到業者名稱,也不宜只憑這一點就直接認定業者已經構成詐欺或老鼠會。應先確認名稱、實際經營主體及報備狀態,再向公平會查詢或檢舉。

多層次傳銷營業項目及管理系統應注意什麼?

1. 多層次傳銷營業項目有哪些?

多層次傳銷並不限於單一產業,可能涉及保養品、日用品、保健食品、生活用品、教育課程或其他商品與服務。

不過,登記的營業項目與實際經營是否合法,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即使公司已辦理登記,並列有商品銷售或相關服務的營業項目,也不代表可以不受限制地實施多層次傳銷。業者仍須依照實際營運方式,履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報備、資訊揭露及契約義務;涉及特許商品或特定服務時,也須符合其他相關法令。

2. 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有哪些功能?

多層次傳銷管理系統通常是業者用來管理會員、組織層級、銷售業績、獎金計算、訂單及退貨的資訊工具。

一套管理系統可以協助業者記錄營運資料,但使用系統不代表經營模式一定合法。

業者應確保系統能如實反映實際交易,並保留必要紀錄。例如:

  • 記錄商品或服務的實際銷售數量及金額。
  • 清楚呈現獎金的計算依據及發放紀錄。
  • 保存參加契約、會員加入與退出資料。
  • 記錄退貨申請、退款金額及處理結果。
  • 避免將沒有實際交易的會員加入或資金流動,錯誤計入銷售業績。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5條,事業應按月記錄在我國境內的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並將資料備置於主要營業所供主管機關查核,保存期限為5年。

加入多層次傳銷前,如何降低法律及財務風險?

在簽約或繳費前,建議依序完成以下檢查:

第一,確認業者身分。查詢公司名稱、實際經營主體及公平會報備資料,不要只相信招募者提供的截圖或口頭保證。

第二,要求完整的獎金制度。了解佣金從何而來、如何計算、是否需要持續購貨,以及招募新人是否被設定為主要獲利來源。

第三,評估商品的實際價值。比較商品用途、品質、價格與市場需求,判斷自己是否願意在沒有招募新會員的情況下購買或銷售。

第四,閱讀契約與退出規定。特別留意入會費、最低購貨要求、獎金條件、退貨限制、退出程序及可能發生的費用。

第五,保存交易證據。契約、付款紀錄、訂單、廣告、對話及獎金明細都應妥善保存,以便發生爭議時釐清事實。

如果業者刻意隱瞞收入來源、要求借錢加入、強迫大量囤貨,或不斷以「不拉人就無法回本」施壓,應提高警覺。不要因為已經投入資金,就繼續追加支出以求回本。

結論:判斷多層次傳銷是否合法,關鍵在收入來源

多層次傳銷是一種透過介紹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組織來推廣及銷售商品或服務的行銷方式,本身並不違法。真正的法律界線,在於事業是否以合理市價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要收入來源,以及是否遵守報備、資訊揭露、契約與退貨等規定。

如果業者只是利用商品包裝制度,實際上卻依靠新會員的入會費或投入資金支付上線報酬,就可能構成違法的變質多層次傳銷,並依具體情節承擔行政或刑事責任。

加入前應先查詢公平會的多層次傳銷名單、仔細檢查獎金制度及契約內容。若已經加入且發現疑似違法情形,應保存相關證據,並依個案向公平會檢舉;若涉及疑似犯罪,也可向警察機關報案。

常見問題 FAQ

Q1:多層次傳銷合法嗎?

多層次傳銷本身並不違法。只要經營模式符合法律定義,並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要收入來源,且遵守報備、資訊揭露、契約及退貨等規範,就可能屬於合法傳銷。若主要依靠招募新人及收取入會費支付報酬,則可能違法。

Q2:多層次傳銷與老鼠會有什麼不同?

合法多層次傳銷以實際商品或服務的銷售為主要收入來源;老鼠會則通常依靠持續招募新人、吸收新資金維持報酬。判斷時應檢查商品是否具有合理市場價值、收入如何產生,以及獎金是否主要來自新會員繳納的費用。

Q3:多層次傳銷一定要繳入會費嗎?

不一定。是否需要支付費用,應依個別傳銷制度及契約判斷。若業者要求高額入會費、強制購買大量商品,或將繳費與招募新人作為主要獲利條件,就應進一步檢視其制度是否涉及違法。

Q4:多層次傳銷加入後可以退出嗎?

可以。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0條及第21條,傳銷商在訂約日起30日內,得以書面通知解除或終止契約;超過30日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並退出組織。商品退貨、退款金額及適用條件,則須依法律規定判斷。

Q5:如何查詢多層次傳銷公司是否合法?

可以先至公平交易委員會官方網站查詢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名單及重要動態資訊,核對公司名稱、報備狀態與相關公告。但完成報備不代表所有經營行為都合法,仍須檢視實際獎金制度、商品銷售及契約內容。

Q6:多層次傳銷違法可以向哪個機關檢舉?

涉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違規行為,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若涉及詐欺、非法吸收資金或其他疑似犯罪行為,也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提出檢舉時,應盡可能提供契約、匯款紀錄、招募廣告、對話紀錄及獎金制度等資料。

Q7:只要有商品,就不會構成違法多層次傳銷嗎?

不是。即使業者確實販售商品或服務,如果商品只是形式上的包裝,實際上並非以銷售商品或服務為目的,且參加人的主要收入來自招募新人及其繳納的費用,仍可能構成《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所禁止的變質多層次傳銷。判斷重點在於實際營運方式及收入來源,而非商品是否存在。

本篇文章內容是針對一般性狀況來說明,並非適用所有具體個案。

建議仍然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確認,謝謝。

https://bhlaw.com.tw/wp-content/uploads/2024/08/logo2024_white-e1724991078665-640x397.png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09:00 ~ 18:00 (請先預約)
週六、日為家庭日及安息日
只安排教會或家庭活動,不提供法律服務。

 

聯絡我們

諮詢電話:

網站商標權與文字著作權均屬
興望法律事務所

網頁製作與維護
嘉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瀏覽次數:586139

總訪客數:38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