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兒童家暴處理流程完整指南|兒童家暴定義、113通報、學校通報流程一次看懂

2026-07-01

內容大綱

兒童家暴處理流程是什麼?發現疑似受虐請立即通報113或110

當發現兒童或少年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身心虐待、疏忽照顧或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形時,最重要的是立即確保孩子安全,並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兒童家暴通報。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任何人發現兒童及少年有未受到適當養育、照顧,或疑似受虐等情形,都可以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也可以直接撥打113保護專線或110報警請求協助。

若案件涉及家庭暴力,社政、警政及醫療等相關單位將依照法令共同介入,必要時可立即進行緊急救援、醫療協助、保護安置及後續家庭處遇,以保障兒童最佳利益。因此,即使無法百分之百確認是否構成家暴,只要合理懷疑孩子安全受到威脅,都應儘速通報,由專業人員進行調查與評估。

什麼是兒童家暴定義?

許多人認為只有毆打才算家庭暴力,其實兒童家暴定義遠比想像中廣泛。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相關保護規定,任何對兒童或少年造成身體、心理、精神、性自主或照顧安全受到危害的行為,都可能屬於兒童保護案件。

常見情形包括:

身體虐待

包括毆打、推撞、踢踹、燙傷、捆綁、故意造成身體傷害等,使兒童身體受到傷害或疼痛。

精神虐待

例如長期辱罵、羞辱、恐嚇、威脅、孤立、言語霸凌,甚至以傷害孩子重視的人或物作為威脅,使兒童長期生活於恐懼之中。

疏忽照顧

父母或照顧者未提供基本生活照顧,例如:

  • 長時間未提供飲食
  • 未安排必要醫療
  • 明知孩子患有嚴重疾病卻拒絕就醫
  • 長期獨留幼童在家
  • 缺乏適當生活照顧導致生命安全受影響

性虐待

任何涉及兒童性侵害、性剝削或利用兒童從事性交易等,都屬重大兒少保護案件,依法必須立即通報。

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有哪些重點?

依據《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兒少保護案件建立跨機關合作制度,由社政、警政、教育、衛政等單位共同處理。

制度重點包括:

  1. 發現疑似受虐即可通報,不需自行確認是否成立。
  2. 通報後由主管機關受理並進行案件分流。
  3. 社工人員將安排調查訪視。
  4. 必須實際確認兒少安全狀況。
  5. 必要時進行緊急安置。
  6. 後續提供家庭支持、心理輔導及追蹤服務。

許多人擔心誤報,其實法律鼓勵民眾主動通報,由專業單位判斷是否成立案件,因此只要基於善意發現疑似受虐,即可依法提出通報。

兒少保護通報流程完整解析

許多人好奇,通報之後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情?

以下是一般兒少保護通報流程

第一步:發現疑似受虐

任何人皆可發現,例如:

  • 鄰居
  • 親友
  • 老師
  • 幼兒園教師
  • 保母
  • 醫護人員
  • 一般民眾

第二步:立即通報

可透過以下方式:

  • 撥打113保護專線
  • 撥打110報警
  • 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通報
  • 學校、醫院等依法辦理正式通報

第三步:主管機關受理

地方政府接獲案件後,依法啟動兒少保護機制,由家暴防治中心或兒少保護單位受理案件。

第四步:社工調查評估

社工人員會與家庭聯繫,並依規定實際見到兒童本人,以確認目前是否安全,再進行風險評估。

第五步:跨機關合作

依案件需要,由社政、警政、教育、醫療共同介入,包括:

  • 家庭訪視
  • 驗傷
  • 心理評估
  • 安全保護
  • 緊急安置
  • 法律協助

第六步:持續追蹤服務

若孩子仍留在家庭中,主管機關將持續追蹤家庭改善情況,必要時提供親職教育、家庭支持、心理治療等服務。

兒童家暴處理流程比較表

處理階段 負責單位 主要工作 是否有時間限制
發現疑似受虐 一般民眾、教師、醫護等 發現異常並蒐集基本資訊 越快越好
家暴通報 113、110、地方政府 建立正式通報案件 應立即通報
受理案件 地方主管機關 分案、啟動保護程序 接獲後儘速辦理
社工調查 社政單位 訪視家庭、確認兒少安全 儘速完成初步調查
緊急保護 社政、警政、醫療 安置、就醫、保護令等措施 視危急程度立即執行
後續服務 社工及相關專業團隊 家庭處遇、心理輔導、追蹤訪視 持續追蹤至風險降低

學校家暴通報流程圖重點說明

許多家暴案件最早都是由老師發現,因此教育單位在兒少保護制度中扮演重要角色。

雖然各縣市公告的學校家暴通報流程圖版型略有不同,但整體流程大致一致。

教師發現疑似受虐

當學生出現不明傷勢、長期遭忽視、情緒異常、經常表達害怕返家,或有其他疑似受虐跡象時,學校應立即啟動校內通報程序。

校內完成通報程序

依《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規定,學校及幼兒園知悉疑似兒少保護案件後,應於24小時內填具通報表,以網際網路、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通報。

若案件涉及家庭暴力,則依兒少保護案件程序辦理;若涉及性侵害或性剝削案件,則依相關法規另行啟動專案通報流程。

學校完成通報後,並不代表案件結束,而是由社政單位接續調查、評估及提供必要保護措施,學校則持續配合學生輔導、關懷及教育支持。

兒童家暴案例如何判斷?以公開制度與實務情境說明

許多人搜尋兒童家暴案例,主要是希望了解哪些情況需要通報。由於兒少保護案件涉及個人隱私,因此政府通常不會公開個案細節,而是透過法令及實務處理原則,協助民眾判斷是否屬於疑似受虐情形。

以下列舉幾種常見且符合兒少保護制度的情境:

案例一:孩子身上反覆出現不明傷勢

若老師、保母、醫護人員或親友發現兒童身上經常有瘀青、燙傷、抓傷或其他無法合理解釋的傷勢,即使孩子不願說明原因,也應提高警覺。此時可先關心孩子狀況,若懷疑涉及家庭暴力,應立即通報113或110,由社工及警方介入調查。

案例二:長期疏忽照顧

若兒童長期缺乏飲食、衣物、醫療照護,或患有嚴重疾病卻未接受必要治療,甚至經常獨自在家無人照顧,可能已涉及疏忽照顧。依據兒少保護制度,這類案件同樣屬於需要評估與介入的兒少保護案件。

案例三:長期言語恐嚇或精神虐待

若照顧者長期以辱罵、羞辱、恐嚇、威脅等方式對待孩子,例如揚言傷害孩子本人或其重視的人,使孩子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也可能構成精神虐待,並非一定要造成身體傷害才屬於家暴。

小孩家暴父母是否屬於家庭暴力?

近年來,「小孩家暴父母」也逐漸受到社會關注。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家庭成員之間若發生身體、精神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都可能構成家庭暴力,因此並非只有父母對孩子施暴才算家暴。

例如:

  • 子女毆打父母。
  • 子女持續以暴力威脅家人。
  • 子女破壞家中物品並恐嚇父母。
  • 子女長期以暴力控制家人生活。

上述情形都可能涉及家庭暴力,需要透過警政、社政、教育及心理輔導等資源共同介入。

若行為人為未成年人,通常除了依法處理外,也會同步評估家庭功能、親職教養、心理健康及教育支持等因素,協助家庭改善衝突,降低再次發生暴力事件的風險。

113或110家暴通報後,警方與社工如何處理?

不少民眾擔心:「如果只是懷疑,通報會不會造成困擾?」其實,通報的目的並不是立即認定有人違法,而是讓專業人員確認孩子是否安全。

一般而言,接獲通報後會依下列程序辦理:

警方立即到場處理

若案件正在發生或有立即危險,警方會迅速到場制止暴力,必要時協助被害人離開危險環境,並蒐集相關證據。

若孩子受傷,警方也會協助送醫驗傷,以保全後續調查所需資料。

社工進行家庭訪視

主管機關受理案件後,社工人員會與家庭聯繫,並依法確認兒少本人安全狀況。

社工通常會了解:

  • 家庭成員互動情形。
  • 孩子目前生活狀況。
  • 是否仍有受暴風險。
  • 是否需要立即保護。

評估是否需要安置

若評估兒童持續留在原家庭可能有生命、身體或身心安全風險,主管機關可依法採取緊急安置措施,讓孩子先獲得安全照顧,再進一步規劃後續服務。

提供家庭支持服務

若經評估家庭仍有改善空間,主管機關可能安排:

  • 親職教育。
  • 家庭諮商。
  • 心理治療。
  • 社會福利資源。
  • 經濟扶助。
  • 持續追蹤訪視。

透過跨專業合作,協助家庭恢復正常照顧功能,降低再次發生家暴的可能性。

民眾發現疑似兒童受虐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若懷疑孩子可能遭受家庭暴力,可掌握以下原則:

不必自行蒐集完整證據

通報人的責任是提供合理懷疑,而不是證明案件成立。只要發現異常,即可依法通報。

避免直接質問施暴者

若直接與疑似施暴者發生衝突,可能增加孩子風險,建議優先通知113、110或地方主管機關,由專業人員處理。

保護孩子安全優先

若暴力正在發生,應立即報警,不宜自行介入高風險衝突,以免造成更多傷害。

配合後續調查

若為學校教師、醫護人員、保母或其他知情者,可依主管機關需求提供觀察紀錄,協助社工及警方完整了解案件情況。

發生兒童家暴時,律師可以協助什麼?

當兒童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疏忽照顧時,除了社工、警察及醫療單位會依法介入外,律師也能在不同階段提供專業法律協助,協助保障兒童及家屬的合法權益。

1. 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了解案件權益

許多家長、監護人或其他家屬在事件發生後,往往不清楚案件會如何處理,也不了解自身權利與義務。律師可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令,說明案件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行政措施及司法流程,協助當事人做出適當決策。

2. 協助聲請保護令

若兒童或其他家庭成員持續面臨家庭暴力風險,律師可協助評估是否符合聲請保護令的要件,並協助準備相關資料、撰寫聲請文件,向法院提出聲請,以降低再次遭受暴力的風險。

3. 協助蒐集及整理法律證據

家庭暴力案件的證據相當重要,律師可協助整理對案件有利的資料,例如:

  • 驗傷診斷證明。
  • 醫療紀錄。
  • 照片及影像資料。
  • 報案紀錄。
  • 113通報紀錄。
  • 對話紀錄或訊息。
  • 學校、醫院或社工訪視紀錄。

透過完整整理證據,可協助後續司法程序或行政調查更加順利。

4. 陪同警詢、偵查及法院程序

若案件已進入刑事偵查或法院審理程序,律師可陪同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接受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法院審理,協助保障程序權益,並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5. 協助處理親權、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相關爭議

部分家庭暴力案件可能伴隨離婚、親權、監護權或探視權等家庭事件。律師可依據個案情況,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適當主張,並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爭取合適的照顧安排。

6. 協助申請損害賠償

若家庭暴力造成兒童或其他被害人身體、精神或財產損害,律師可評估是否符合民事求償要件,協助向加害人請求醫療費、精神慰撫金及其他依法可請求的損害賠償。

7. 協助與政府機關及社工溝通

兒少保護案件通常涉及社政、教育、警政及醫療等多個單位。律師可協助當事人理解各項程序、回應主管機關要求,並與社工、警察及其他相關單位保持適當溝通,協助案件依法推進。

律師介入愈早,愈能保障兒童權益

兒童家暴案件除了涉及刑事責任,也可能牽涉行政保護措施、親權爭議及家庭事件等多重法律問題。若能在案件初期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不僅有助於釐清法律程序,也能協助保存重要證據、降低程序風險,並與社工、警政及司法機關共同合作,以保障兒童的安全與最佳利益。

結論

兒童家暴不僅包括身體暴力,也涵蓋精神虐待、疏忽照顧及其他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只要發現疑似受虐或未受適當照顧情形,任何人都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通報,或撥打113保護專線及110報警請求協助。

在完整的兒少保護制度下,通報後將由社政、警政、教育及醫療等單位共同合作,透過調查評估、必要安置、家庭處遇及後續追蹤等措施,確保兒童獲得安全成長環境。若民眾善用通報機制,往往能及早發現高風險案件,降低兒童持續受暴的可能性,讓更多孩子獲得及時保護。

常見問題(FAQ)

Q1:什麼情況可以進行兒童家暴通報?

只要懷疑兒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照顧、性侵害或其他危害安全的情形,即可依法通報,不必等到確認受虐事實。

Q2:兒童家暴一定要有明顯外傷嗎?

不用。精神虐待、恐嚇、長期羞辱、醫療疏忽及照顧不足,都可能屬於兒少保護案件。

Q3:發現鄰居小孩疑似受虐,可以通報嗎?

可以。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任何人發現疑似受虐情形,都可以向主管機關、113或110通報。

Q4:113和110有什麼差別?

113主要受理家庭暴力、兒少保護及性侵害等保護案件;110則由警方受理緊急事件,若有立即危險應優先撥打110。

Q5:學校多久內要完成家暴通報?

依《兒少保護通報及處理辦法》規定,學校及幼兒園應於知悉後24小時內完成通報。

Q6:通報後會馬上把孩子帶走嗎?

不一定。主管機關會先調查評估,只有在兒童有立即安全危險時,才可能依法採取緊急保護或安置措施。

Q7:匿名可以通報嗎?

一般民眾可向113或110反映疑似案件,但實際受理方式仍依各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若能提供聯絡方式,有助於後續釐清案件內容。

Q8:如果誤會了會有法律責任嗎?

只要基於善意、合理懷疑而進行通報,通常不會因案件最終未成立而負法律責任。

Q9:小孩家暴父母是否也算家庭暴力?

是。家庭成員間若發生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都可能屬於家庭暴力,仍可透過相關機制尋求協助。

Q10:兒童家暴案件通常有哪些單位會共同處理?

案件通常由地方主管機關統籌,並結合社工、警察、教育、醫療及司法等跨專業團隊共同合作,依案件需求提供保護、調查、輔導及後續追蹤服務。

本篇文章內容是針對一般性狀況來說明,並非適用所有具體個案。

建議仍然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確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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