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出勤規定重點整理:不上班不能算曠工,出勤安全優先
颱風假並不是《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的假別,而是依據地方政府發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措施,以及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作為勞資雙方處理依據。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是否需要出勤,應以保障生命安全為最高原則。
依照勞動部颱風假規定,當工作地、居住地或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然災害因素無法到勤,屬於非可歸責於勞工的情況。雇主不得將勞工未出勤認定為曠工、遲到,也不得強迫員工申請事假或其他假別,更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
不過,許多勞工與企業常有疑問,例如「颱風假一定有薪嗎?」「颱風天上班是否一定有加班費?」「公司要求颱風假出勤是否合法?」這些問題必須依照不同情境判斷,包括當日是否為正常工作日、休息日,以及勞工是否屬於事前約定的必要出勤人員。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與颱風假放假標準
一般民眾所稱的「颱風假」,主要依循地方政府發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當颱風造成風力、雨量或其他災害達到標準,地方政府首長會依據實際災害情況宣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並不等同於所有私人企業依法必須放假。民營事業是否停止工作,仍需依照勞動部相關規範及企業內部制度處理。
換句話說,政府宣布颱風假後,企業仍可能要求部分員工出勤,但必須符合天然災害出勤規定,並且應確保員工通勤安全,不得漠視颱風期間可能產生的人身危害。
勞動部颱風假出勤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應以不出勤為原則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天然災害發生時,工作場所若受到影響,原則上應以勞工不出勤為優先考量。
其中明確指出:
天然災害發生時,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應以不出勤為原則;如確有需要勞工出勤,雇主應保障勞工通勤安全,避免危害發生。
因此,企業若因業務需求,希望特定勞工於颱風期間工作,應事前完成相關約定。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四點規定:
事業單位因業務性質需要,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者,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有工會者,應徵得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也就是說,企業不能在颱風當天臨時要求所有員工冒險到公司上班,而應建立合理的出勤安排。
颱風假居住地定義:住家所在地也可能影響是否需要出勤
許多勞工會疑問,如果公司所在地沒有宣布停班,但自己的居住地宣布停班,是否可以不上班?
依據勞動部颱風假出勤相關說明,判斷標準並不只看公司所在地,而是包含:
- 工作所在地
- 勞工居住所在地
- 上班必經途中所在地
只要上述任一地區的地方政府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安全出勤,即可適用天然災害出勤規定。
因此,颱風假居住地定義在實務上非常重要。若員工居住地因風雨災害宣布停止上班,即使公司所在地仍正常營運,雇主仍應考量員工通勤安全,不宜要求員工冒險出勤。
颱風假未出勤薪水怎麼算?勞基法颱風假給薪規定解析
很多人認為「政府宣布颱風假,就一定要支付薪水」,但目前法律並沒有將颱風假列為《勞動基準法》中的法定有薪假。
因此,勞基法颱風假給薪並不是固定答案,而要依照實際情況判斷。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七點:
勞工因前點所定之情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其中「宜不扣發」代表勞動部建議雇主不要扣薪,但並非法律強制規定。
若颱風造成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而勞工因此沒有出勤:
- 雇主不宜扣發當日工資
- 不得視為曠工
- 不得要求改請事假
-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不得要求補班
- 不得做出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但若企業因營運需求,與員工協議颱風期間停止工作,雙方也可以約定薪資計算方式。
颱風假出勤薪水如何計算?正常工作日與休息日不同
颱風假出勤薪水主要取決於當天原本的工作性質。
以下整理不同情況:
| 情況 | 是否需要出勤 | 薪資計算方式 | 注意事項 |
|---|---|---|---|
| 颱風假遇正常工作日,員工未出勤 | 否 | 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 不得視為曠工或扣全勤 |
| 颱風假遇正常工作日,員工出勤 | 是 | 原薪照給 | 是否額外給津貼由企業決定 |
| 颱風假遇休息日,員工出勤 | 是 | 依《勞基法》休息日加班規定計算 | 應支付加班費 |
| 颱風假遇休息日,員工未出勤 | 否 | 依休息日制度處理 | 非天然災害假薪資問題 |
因此,颱風假出勤薪水並非所有情況都會增加。若只是一般工作日正常出勤,原則上屬正常工資;若涉及休息日出勤,才會產生加班費計算問題。
颱風假出勤加班費怎麼算?休息日出勤依勞基法計算
許多勞工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颱風假出勤加班費是否一定要給?」答案必須依照當天的工作性質判斷。
若颱風假當天原本就是正常工作日,員工依雇主要求正常出勤,原則上屬於正常提供勞務,雇主應支付原本約定工資。雖然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動部建議雇主可給予額外津貼或加給,但並非所有情況都屬於法定加班費。
然而,如果颱風假當天剛好是勞工的休息日,雇主要求員工出勤,則必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休息日工作規定計算加班費。
例如:
假設勞工月薪換算後,每小時工資為200元,颱風日剛好是休息日,雇主要求工作8小時:
前2小時:
200元 × 4/3 × 2小時
第3至第8小時:
200元 × 5/3 × 6小時
此類情況就屬於颱風假出勤加班費範圍,雇主不得僅以「颱風期間出勤」為理由支付一般薪資。
颱風天上班薪資規定:企業要求出勤應保障勞工安全
依照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原則上應避免要求勞工出勤。
若因工作性質特殊,例如交通運輸、醫療、公共服務、必要維護等工作確實需要人員維持運作,雇主要求員工出勤時,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 事前與勞工約定出勤安排。
- 有工會時,應取得工會同意。
- 無工會時,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 提供安全通勤措施。
- 避免讓勞工暴露於危險環境。
因此,颱風天上班並不是企業可以無條件要求所有員工到班,而應以勞工生命安全為優先。
天然災害假出勤:哪些情況可以不上班?
根據勞動部颱風假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若勞工因以下因素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處罰:
工作地宣布停止上班
如果公司所在地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員工因災害因素無法安全到達工作場所,可不出勤。
居住地宣布停止上班
若員工居住地宣布停止上班,即使公司所在地正常營運,也應考量員工可能無法安全離家。
上班途中經過地區宣布停止上班
若通勤必經道路所在地區因颱風宣布停止上班,員工也可依天然災害出勤規定主張不出勤。
這些情況都屬於非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認定為曠職。
勞動部颱風假規定:雇主不得強迫補班或扣全勤
不少勞工擔心,颱風假沒有去公司,是否會被要求補回工作時間?
依照勞動部相關說明,若勞工因天然災害因素無法出勤:
- 雇主不得要求補班。
- 不得要求改請事假。
- 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 不得記曠工。
- 不得因未出勤給予懲處。
不過,如果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另行安排合理的工作調整,仍須符合勞動法令要求,不得變相剝奪勞工權益。
颱風天上班檢舉:遇到違規要求如何處理?
如果雇主在颱風期間違反天然災害出勤規定,例如:
- 強迫員工冒險出勤。
- 以曠工處理未出勤員工。
- 扣發全勤獎金。
- 強迫員工請事假。
- 未依規定支付加班費。
勞工可以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訴或檢舉。
進行颱風天上班檢舉時,建議保存相關資料,包括:
- 公司要求出勤的通知紀錄。
- LINE、Email或內部系統訊息。
- 排班紀錄。
- 出勤紀錄。
- 薪資明細。
這些資料可協助主管機關了解實際情況。
勞動部業務主管機關為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相關諮詢電話為02-8995-6866。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重點整理
「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主要目的,是在天然災害期間平衡企業營運需求與勞工安全保障。
以下整理主要規範:
| 規範重點 | 內容說明 |
|---|---|
| 出勤原則 | 天然災害期間應以不出勤為原則 |
| 必要出勤 | 業務需要時,應事前約定 |
| 安全保障 | 雇主需保障通勤安全 |
| 無法出勤 | 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 |
| 假別處理 | 不得強迫改請事假 |
| 工資處理 | 建議雇主不扣發工資 |
| 額外給付 | 出勤者可由雇主給予加給或津貼 |
| 休息日出勤 | 依勞基法規定計算加班費 |
颱風假放假標準與企業管理應注意事項
企業在面對颱風期間人力安排時,應建立明確制度,而不是等到颱風來襲後才臨時要求員工到班。
較完善的管理方式包括:
建立天然災害出勤名單
對於必要維持營運的職務,例如設備維護、客服、醫療相關工作等,可事前確認必要人員。
明確通知出勤方式
颱風期間應避免口頭通知,建議使用可保存紀錄的方式,例如簡訊、電子郵件或公司系統。
評估交通安全
即使員工願意出勤,雇主仍應確認交通條件,避免要求員工在危險環境下通勤。
依法支付薪資
若涉及加班、休息日出勤或延長工時,應依《勞動基準法》計算薪資。
颱風假常見誤解:不是政府放假,公司一定必須給薪
「颱風假是否有薪」一直是勞資爭議焦點。
目前制度下:
- 颱風假不是法定有薪假。
- 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不代表私人企業一定必須支付薪資。
- 但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時,雇主應依勞動部建議不扣薪。
- 雇主不得因勞工未出勤而處罰。
因此,判斷颱風假薪資,必須同時考量政府公告、公司制度、工作日性質與勞動契約。
結論:颱風假出勤規定核心是安全與合法管理
整理來看,颱風假出勤規定的核心精神,就是「安全優先、不強迫冒險」。
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天然災害發生時應以不出勤為原則;若企業確有營運需求要求員工出勤,必須事前約定,並保障通勤安全。
對勞工而言,了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天然災害出勤規定,以及颱風假出勤薪水計算方式,可以避免權益受損。
對企業而言,遵守勞動部颱風假出勤規範,不僅是法律責任,也是保障員工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
颱風假出勤規定常見問題 FAQ
Q1:颱風假一定有薪嗎?
不一定。颱風假並非《勞動基準法》規定的法定有薪假。不過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勞動部建議雇主不要扣發當日工資。
Q2:公司說颱風假正常上班是否合法?
可能合法,但必須考量工作性質與安全。如果要求員工出勤,雇主應保障通勤安全,並符合天然災害出勤規定。
Q3:颱風假沒上班,公司可以扣薪嗎?
法律上「宜不扣發工資」,代表勞動部建議不要扣薪,但目前並非所有情況均屬強制有薪假。
Q4:颱風假沒去公司會被算曠職嗎?
不可以。若符合天然災害因素無法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強迫請事假。
Q5:颱風假可以要求補班嗎?
原則上不得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而強迫補班。
Q6:颱風天上班有加班費嗎?
視情況而定。若原本是正常工作日,通常支付正常工資;若是休息日出勤,則需依《勞動基準法》計算加班費。
Q7:居住地宣布停班,公司所在地沒有停班,可以不上班嗎?
可以依天然災害出勤規定判斷。若居住地因素導致無法安全通勤,屬於可考量的不出勤情形。
Q8:雇主強迫颱風天出勤,可以檢舉嗎?
若涉及違反勞動法令,例如強迫危險出勤、扣薪、違法扣假等,可向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Q9:颱風假遇到休息日,公司要求上班怎麼算?
屬休息日出勤,應依《勞動基準法》休息日加班規定支付加班費。
Q10:企業可以自己決定颱風假制度嗎?
企業可以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但不得違反勞動法令,也不能降低勞工依法享有的權益。

